邹亚:固“权为民用”的根本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各级领导干部务必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秉公用权,保证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日报2月12日)

培好“权为民用”的苗。古语说得好,“权为民用,清风两袖流芳百世;利为己谋,豪宅千顷遗臭万年。”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心里必须时刻清醒:为谁掌权,如何用权,权为谁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各级领导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都要把执政为民、为民用权作为正确使用权力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培好“权为民用”的幼苗。

浇好“权为民用”的水。加强“权为民用”的监督,首先要监督决策权,要从深化改革入手,科学配置权力,规范权力运作,重点抓好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其次,要加强监督执法权,要进一步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要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研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不断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方式,依法规范执法程序;重点解决好部门和执法人员不作为和滥作为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最后,要切实加强监督权力运行中的核心主体即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

护好“权为民用”的根。权为民用,就要为人民谋利益,就要认真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须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把权力行使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为人民服务不能只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要落实在执政行为中。为人民服务,就是要为人民做事:做党和人民需要的事,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事,做利长远、打基础的事。习近平同志强调,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这是对人民利益这一最高标准的具体化,进一步强化了检验标准的客观性、实践性、可操作性。

作者:邹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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