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山西省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给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套上一个“制度的笼子”。
早在封建社会,各个朝代的文武大臣虽对朝堂之事有参与讨论之权利,但最终“定版权”还是皇帝说了算,他拥有随意定夺官民之生死、官员升牵等大权。直至现在,类似“一把手”说了算的情况也依然存在。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在位时,凡重大事项决策时,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即使在批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文件,也要经他审批。可见,一把手权力之大、监管不易。
那么,如何让党政主要领导放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笔者认为,山西此次出台的《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是对干部监管工作的延续和拓展,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加”。即给主要领导加压。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看似轻松了,实则不然。既然好的制度已经形成,主要领导就要以自我加压、积极进取的态度去落实、去执行,做到恪守原则不动摇,实施法规不走样,履行制度不变通。给自己加压,领导干部不能当“和事佬”,要敢于动真碰硬,向歪风邪气“亮剑”。
其二,“减”。即给领导干部“减负”、放权。十八大以来,先后有80余名厅级以上落马高官,其中一把手占了4成。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是导致腐败问题的“导火线”。因此,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是为领导干部“减负”,减去人事、财权、行政审批、采购等“高危话语权”。各部门单位应进一步筑牢“制度篱笆”,通过健全人事、财务等工作规定,让领导干部各施其责,各谋其事,避免权力失衡。
其三,“和”。即班子成员团结合作、和谐共进。有道是:同心山成玉,和谐土变金”。领导班子应把和谐共事作为必备的要求来遵守和执行。作为主要领导干部,要斩断官僚主义的“尾巴”,摒弃高高在上的特权思想。虽然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但要和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普通老百姓打成一片。既要听同事之间的“好声音”,更要听“不同的声音”,甚至是“带刺的话语”,相信这样,必能增进理解,加强信任,提升修为,促进发展。(文/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