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文:给公车加上监督的“监控器”

近日,衡水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公告,曝光了7辆装载年货、节礼等物品的公车。1月22日至24日,衡水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公安局,在衡水市区高速路口和交通枢纽设立检查站点,对公款赠送年货节礼和违规使用公车行为进行重点排查。检查中,共发现装载年货、节礼等物品的公车7辆(车牌号分别为:冀TR5375、冀TU2919、冀T97110、冀TGS191、冀T2289Q、冀TN0026、冀TG9600)。衡水市纪委、市监察局要求上述车辆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和当事人在期限内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检查,书面检查需经“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人民网)

当下,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利用公车之便,大肆为自己及亲属大行方便之门,公车也几乎成了他们的私人“家当”。公车接送领导之余,有时还得接送领导亲属朋友。

政府机关、公职单位领导本是为公众服务的,公众给予他们一定的待遇也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使用公车能够让办公效率得到有效提高,而上下班似乎无关工作效率。既然普通人都能做到上下班坐公交或的士,为何领导干部便不能?若如此,倒能促进公交、的士公司的发展了。

公车私用为何屡禁不止?除了一些干部在单位上权力独大,不受约束,公车当然就会变成私车外,更主要的原因是追责未动真格。虽然三令五申,但曝光了公车私用,处罚结果都是罚酒三杯,又怎能官员们长多少记性?此次对查出的车辆曝光,实行零容忍,无疑对其他官员具有震慑力。想来,官员们在公车私用前,都会想一想,若曝光了,丢官帽值不值?

只有通过建立刚性的制度来约束权力,健全查处问责机制,尤其是细化管理规定,提升违规成本,使公务人员头上时刻悬着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使其从心理上不敢、不愿私用公车。唯有此,才能让公车和私用逐步“脱钩”,形成清明的用车环境。

能否有效狠刹公车私用之风既取决于铁的纪律,依赖于钢的制度,更依赖于监督的常态化。我们应当巩固其成效,节假日要狠抓不松,平时要长抓不懈,为公车加上监督的“监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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