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级党委对党政领导人才绩效考核主要是从“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展开。但是现实中实际使用的绩效考核还是以考核党政领导人才的政绩为主,较少对“德”、“廉”方面的考察。其实面对这一缺陷,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古代朝廷的一些做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建立一套防治腐败的预警和监控机制。以国家相关部门为主导,在体制内对党政领导人才进行严格的上级、下级廉政评价,同时重视和引导民间反腐力量的补充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对党政领导人才执政情况的立体式评价机制应该包括:建立健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将权力关在党纪国法的笼子里。权力缺乏监督就容易产生腐败。如果政府没有体系化的机制去约束官员,使官员得以躲在权力的黑箱里操作而得不到应有的廉政评价,官员违法违纪的心理成本就会降低,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官员就有可能铤而走险,走上腐败的不归路。相反地,如果有一套对官员廉政情况的评价反馈机制,就能很好地对官员产生震慑作用,将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
总之,对党政领导人才执政行为的科学评价与监督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系统性工程。我们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不难发现,只有对党政领导人才行为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评价,才能预防和惩治腐败,促进廉洁政府的建立。
作者:屈祖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