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以实际行动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但也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无视规定,知纪违纪,影响恶劣。现将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2月9日 新华网)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既打苍蝇又抓老虎的反腐力度的加大,众多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被依法追究了责任,反腐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除了是在我们党和政府正确领导下的结果,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纪,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做出的重要贡献。但是,从日前中纪委通报的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也有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未能以身作则,经受考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毋庸置疑的是,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和工作的复杂性,也就决定了我们的“执法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公务员更加严格的素质要求。身为“执法干部”的他们也理应是我们党和人民最忠诚的“卫士”,更加应该“知法守法”。虽然说贪欲之心人皆有之,可我们的“执法干部”在贪欲面前却更应该坚定立场、经受住诱惑。倘若一旦忘却职责、忘却党性甚至是忘却自我,便会在物欲横流的当下迷失方向,最终做出与身份不相符合的出格事情。
俗话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虽然当我们的“执法干部”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不能用不同的刑罚对其量刑,但是我们却潜意识的认为他们是最不应该逾越雷池的群体,因为他们有着特殊的使命和要求,他们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自身品行的好与坏,廉与否,不仅仅影响的是自身的声誉,更直接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是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力执行。
最后,笔者认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从此次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如此知法犯法的悲剧切莫再次上演。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才能真正的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长远成效。
作者: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