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祖研:强化督查倒逼“隐蔽官衙”显身

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平方米;山西清理超标办公用房64万平方米,1.5万余个项目被停;湖南党政机关腾退多余办公室,面积87万多平方米……中央先后出台“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各地不断传来限建清房“好声音”。(新华网)

然而,个别地方在当前的“清房改革”中仍遭遇“应付式”清理。常常以“调度中心”“检测中心”等名目“升级”办公楼。笔者认为,要想让这次清房行动进行彻底,必须让这类隐蔽的“官衙”显身,加大督查力度,强化问责机制。

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牵涉的单位较多,业务性强,而现产权管理单位领导和具体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变化较大,时间跨度长,原始资料难以收集完整。这就需要加强组织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清理,各方面也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为组织和推动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从纪检监察、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财政、国土、房产等部门抽调集中办公。各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的管理人员具体办理清理登记工作,同时在清理工作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热情参与,提供线索,通过多种手段,摸清底数。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清理办公用房要求如实填报,凡是管理权属国有或集体经营性、非经营性的房地产,无论资金来源渠道何处,都要进行全面清理登记。资产清理期间,各单位房地产交易、处置、过户、变更等手续一律冻结,土地、规划、城建、房产等职能部门要坚决把好关口。严禁隐匿、转移、转让、变更房地产;严禁以任何名义私分国有或集体经营性、非经营性的房地产;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转移或销毁账目;严禁设置障碍,干扰清理工作正常开展。对违反上述纪律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文\屈祖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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