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扫除“四风”积弊,坚决纠正“四风”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以实际行动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但也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无视规定,知纪违纪,影响恶劣。(人民网)

笔者认为“四风”问题在党内存在已久,要彻底清除这“四风”问题,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它们之间互相作用、互相渗透、互为因果,形式主义助推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享乐主义,享乐主义助长奢靡之风”,反之亦然。这“四风”犹如“四害”,祸国殃民,我们必须尽心竭力,从四个方面扫除“四风”积弊,以为实现“中国梦”清障护航。

一是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制度无约束力,是权力结构存在的最大问题。要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和党务公开,解决政府管理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二是加强监督的制衡力。必须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才能编织抑制“四风”的严密法网。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使之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是加强党政的自净力。党务、政务公开是置“四风”于死地的利器。党务、政务的公开,就是要让群众监督,让权力拥有者时刻感到党和人民在监督,让“四风”无处藏身。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都要做到及时透彻的公开,提升党员干部的自净力,促进权力运行和治理方式的转型。

四是加强惩治的威慑力。必须保持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对贪腐分子和滥用职权者要严格惩处,让任何人都不敢触碰这根“高压线”。尤其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管理干部,就要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真正起到带头作用,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而对那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干部,则要严格依法惩处。

纠正“四风”是人民群众最关心也是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随着纠风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腐败奢靡现象将暴露在群众面前,只要我们下定决心,态度坚决,狠抓不放,长期坚持,就一定能够取得成效。

作者:刘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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