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年终奖、购物卡之类的不敢发,连最普通、正常的年货福利也不敢发。这不是跟你说呢,我们单位今年过年连一袋米面、一桶油都没发。可以说是‘过裸年’。”(中国江苏网2月9日)
“什么都不发”“过裸年”……这无可厚非是执行“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重要体现,我们应该双手赞成,这样的好风气应该一直延续下去。但是,转过头来,“什么都不发”,公务员福利全部取消现阶段不太现实,关键是要完善、要规范、要透明。公务员福利制度是我国公务员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的有效与否、公平与否关系到全国公务员的切身利益。
如何科学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务员福利制度,不仅有利于激励公务员的工作效率,稳定和吸收人才,更有利于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从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但在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对公务员福利标准与范围进行明确说明和规定。因此,为了保障公务员福利制度在实践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就要进一步加强福利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利用立法手段来规范和管理福利制度。
因此,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的适合自己的国情福利制度。国家对公务员的福利待遇范围、水平以及补贴的发放标准等,都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的规定,并且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
这不妨也可以借鉴他国成熟的经验,代表性国家福利制度可以看出,尽管不同国家公务员在享受津贴和补贴的内容上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同的地方是都能够以较为公开透明的形式发放各类福利。很多国家采取了合并或取消公务员津贴的措施,以此来增加公务员福利的透明度,并节约行政成本。我们应该借他国经验,进一步细化福利制度的实施范围和标准,使之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透明度,防止操作上的随意性与主观性。
作者: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