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已正式出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该文件解答了成都该怎样开展反腐。《意见》从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加强领导5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举措。到2017年,反腐倡廉制度机制更加完备、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消极腐败现象有效遏制、社会廉洁程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网四川频道2月8版)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入待续整改阶段,整治“四风”、 改进作风,如何从制度上更加完备,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明确提出了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力度,查处当事人,追究责任人。实行“一案双查”, 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仅于领导班子,还有干部队伍建设,将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一些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等现象,如何强风肃纪,认真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在整改阶段我们进行了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现象。现在进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正风肃纪成果。
有请群众进门听群众意见畅所欲言的查摆问题,也有从制度上进行解决党员干部“四风”问题的《实施意见》。特别是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像试点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建立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等,都让我们看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整改的决心及坚持的勇气。只有让我们持之以恒,长久地坚持下去,而不是以“整”开“整”的一阵风行为,这样才能取得长足的进步,持续的效果。
作者:花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