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卖房也成为了“公务”

春节前夕,在山东省C县某政府部门工作的刘娜(化名)接到了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必须介绍自己的亲戚或朋友,至少在县城内购买两套新建商品房。否则,她可能被停发工资。在这个县城中,很多公务员都接到了类似的卖房任务,这是以往从来都没发生过的事情。(2月7日 中国新闻网)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需建立大批商品住房来辅助城镇化步伐是毋庸置疑。但是若只是一味的大规模,没有规划性的修建商品住房,不考虑当地的产业链支撑,务工人员去向走势,城区及开发区的人口聚集效应等。那么此项工程也将不会有好的效果,最终导致现在房屋销售情况不佳,迫使公务员走向“售楼”行业,造成极差的社会影响。

对于C县的公务员来说,买房并非其“分内之事”,这项任务仅以口头的形式通知,未见相关文件下发。按照规定,对于完成或超额完成卖房任务的人,均无额外奖励。但在一定的时间节点之前未能完成任务的,可能被罚款或停发工资。“卖房子已经成了他们目前的任务。”公务员的分内之事应该是为人民服务,提高百姓生活质量,而不是由于政策方面分析失误,导致房屋堆积,从而投身卖房行业。

透过这件事情,笔者认为城镇化建设进程应与当地的人口聚集,产业支撑为依据,才能使得城镇化与房地产业的协调发展。业内人士称,缺乏制造业等产业支撑,无法形成人口聚集效应是导致该县房屋难以消化的重要内因,也是其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在未能解决上述问题的情况下,以房地产先行的方式推进城镇化,便造成新区房屋滞销现象,并导致“公务员卖房”的情况。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类似的情况在我国不少三四线城市都存在,其后果便是造成大量房屋空置、土地等资源浪费,以及地方财政高负债。城镇化建设不应该急于求成,而应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有条不紊的发展,这样才会达到预期目标。

作者:王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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