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边腐边升、“带病提拔”等违规用人现象,我国将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全流程实录与干部选任有关的会议纪要、民意调查等所有信息;今后,中央巡视组等各级巡视组都将“干部选拔任用”作为一项巡视内容,调查巡视点是否存在违规用人问题。同时,开展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新京报讯)
中组部于昨日发《意见》:买官卖官者一律停职或免职。其实,买官卖官似乎成了官员们“爬上去”的一条潜规则之路,而这种腐败行为,向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行贿与受贿,何种关系?行贿与受贿,孰轻孰重?行贿与受贿,就是走向腐败的一对双胞胎,就是破坏官场清风正气的两颗大毒瘤。没有行贿,就不会有受贿。这一腐败行为至今仍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如果连卖出的“官帽”都不收回,怎么能禁绝这种丑恶现象?要杜绝买官卖官,就要行贿受贿一起惩罚。
那么,为何只惩治受贿的“老虎”,而已构成行贿罪的“苍蝇”却安然无恙?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三点,一是不想查,认为买官不算什么大事;二是不敢查,由于利益盘根错节,一旦彻查恐怕引发官场“地震”;三是不能查,买官者仍在位上,有不小的能量,势必反对被查。只是,如果对买官者不能“零容忍”,何能树立官场的清风正气?我们的干部选拔制度还有何用?在所有腐败中,用人腐败是危害最大、最烈的腐败,是一切腐败的源头。让一些腐败的官员走上领导岗位,而埋没了工作有能力,做事有魄力,能为老百姓尽心尽力的好干部,势必会造成恶性循环,后患无穷,不可扭转,直接危乎党的建设。
据报道,从2008年至2010年,全国共查处违规违纪选人用人案件10716起,对1665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惩治腐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也足以看出相关部门遏制买官买官腐败现象的决心。因此,对买官者应依法依规惩处,对买官仍在岗者更应该依法依规严惩,决不能不了了之。
作者: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