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办婚礼,需讲“情理”

操办婚礼,在每一位国人心中,是特别重要的日子。不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凡是领导干部子女结婚,其宴请范围必须得到遏制,否则严加惩处。这不,在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刘同志在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后受到了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并没收其所得部分礼金。

之所以认定刘同志操办儿子婚礼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最大的理由即,其所收礼金达到了惊人的117250元,可想而知,对于普通百姓,这是多大的数值。其次,在这之中,包含县城内农资经营户的礼金达到25200元。婚礼的重点已不在喜庆,而在敛财。

在中央此项政策出台之后,有部分民众对此表示深深的质疑。对于领导干部子女结婚,就假如只请亲戚朋友,再怎么也要请100人左右,一旦遇到大家族,那该怎么办?另外,参加婚礼送红包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不送红包是不成熟的表现。再者,为何要将领导干部的子女进行束缚?所谓打“老虎”,拍“苍蝇”,难道连子孙都不放过?这,太残忍了吧。

其实,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是对现如今社会已经存在的大量贪污腐败的事件进行的一个回击。站在一个更广阔的的角度看,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已在逐步下滑,网络舆论倾向于反政府、反社会的消极方向,并且,在老百姓眼里,政府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政府。

针对如此种种个案、要案,中央在制定广泛意义上的打击政策之后,将每一个措施再进行了细化。用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观点表示,即为联系当地实际,做出具体可行的办法;用老百姓能理解的观点表示,即为政府公务人员做任何事情要讲“情理”。是的,“情理”在汉语中可以有多层含义,甚至望眼一看,有种讽刺某人的感觉。在打击干部子女婚礼敛财的过程中,其实,更多的是需要讲求“情理”。对于干部子女结婚,领导,必须本着传统习俗的观念邀请各方亲戚朋友,而不是谁欠钱尚未归还,利用婚礼打击报复,也不是将婚礼作为收受贿赂的理由之一,领导本身的个人素质在操办婚礼过程中能够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固然,操办婚礼,需讲求传统“情理”,不过,操办婚礼,则万万不能成为埋葬“情理”的坟墓。

作者:鑫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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