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顺势而出,该意见要求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建立刀叉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腐先治人,党中央对于干部的监管,对于腐败的打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自1995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到2002年,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至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出台,更是体现了新形势下党和政府治理腐败,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更是党与时俱进的活力体现。
自古以来,人才都是一个国家的根基之所在,而人才选拔机制更是事关国泰民安的根本保障,只有选好人,用好人,才能使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国家政策才能在基层有效落实,国家意志才能在每一处得到体现。
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机,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党政干部群体之中,腐败滋生,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正在接受严峻的考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就是不给“老虎”、“苍蝇”任何扰乱干部队伍的机会,严厉打击选官跑官等等权钱交易,使不正之风消失于无形。
我想,只有当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已任职人员自觉履行、群众媒体携手监督,该意见才会形成一股强劲之风,打破“中国式官场”的种种弊端,建成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住腐败之流。
作者: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