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在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考核中推行实绩考核,通过“亮绩”“评绩”“核绩”和“比绩”,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各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实绩,形成了以实绩评优劣,凭实绩定进退,用实绩选干部的用人导向。
开门亮绩看成效
各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依照年度目标任务及分工,如实填写《实绩公示表》,对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经济建设、完成重点工作等情况做出实绩公示,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实绩公示表》由所在单位于考核工作组到单位考核前7天进行公示,自觉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评价。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对干部群众质疑的地方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对公示确实有误的地方,必须纠正到位,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成效。
民主评绩查不足
实绩公示结束后,考核工作组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召集该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及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工作实绩进行民主测评,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标准,分别对应1、0.8、0.6和-0.4的评分系数计分,客观评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对得分较差的项目及时反馈,促使被考核单位,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深挖根源,找出差距,制定措施、促进提高。
深入核绩证实效
考核工作组通过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站所)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充分听取他们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评价意见,查阅档案资料或实地查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对工作实绩进行核查证实,对实绩公示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要求限期整改,择期重新考核。
综合比绩促提高
对测评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实绩成绩折算计入领导班子建设年度考核成绩。班子成员个人实绩考核成绩折算计入个人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年度综合考核得分100分—91分定为“好”格次,考核得分为90分—81分定为“较好”格次,考核得为80分—61分定为“一般”格次,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下定为“差”格次。“亮绩”评价为“较实”、“不实”率达到30%不到40%,不得评为“一般”以上格次;“较实”、“不实”率达到40%及以上,直接定为“差”格次。建立干部实绩工作档案,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评优树模、重点培养、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亮绩”“评绩”“核绩”和“比绩”活动,征求意见建议50余条,收集创新亮点工作30余个,推选优秀干部45名,有效提高了干部提拔任用公信度,有力带动了各级领导班子“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全面促进了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
信息员:王巧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