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组工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1月25日人民日报)
选贤任能是组织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能否选出好干部,干部考察员的作用尤为重要。如果干部考察员自身素质不过硬,考察就不能反应一个干部的真实情况,这样的考察就是失真的。
笔者认为,要做好干部考察工作 ,选出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干部考察员就必须做到“四要”:一要实事求是。对考察中掌握的情况,要重事实、重证据,不能主观臆断;对反映干部的重要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在查清理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再作结论,不准随意表态;要如实客观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二要公道正派。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和正气之源,既要公道正派地选人,又要选公道正派的人,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不为人情所缚、不为关系所扰、不为压力所惧、不为私利所惑。三要严谨务实。衡量评价干部要深思熟虑,观点要严密,表述要客观,结论要准确,尤其是对缺点和问题的分析要客观实在,考察结果要经得起群众、历史和发展的检验。四要严于律己。干部考察员是代表组织去考察干部,其个人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考察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在考察工作中要坚决落实有关回避政策,坚决不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财物,坚决不参加任何可能影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宴请和活动,坚决守住考察纪律的红线、道德操守的底线,始终保持一身正气。
作者: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