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靓号、涉嫌公车私用、还违法行驶……近日,有网友向新华网江苏频道爆料: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超标配置2.8升排量、售价60多万元的奥迪A6L豪华轿车。“屁股底下一座楼!”有关人士指出,东海县公安局超标配车的做法,已经严重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精神。而东海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辆车的确是他们的,“平时只是用来跑跑工地”。(人民网 1月25日)
我们知道,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而其中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高居不下一直饱受群众诟病,同时,公务公车的腐败现象也逐年呈恶意滋长的趋势。十八大后,新一届领导人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我国当前最主要、最核心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力度,扩大了反腐范围、丰富了反腐形式。从“八项规定”到“十五项禁令”的相继出台,我国的腐败局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仍然还是存在顶风作案、无视禁令的现象,其中就以公务“豪”车为例。
常言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深化公车改革的大环境下,严禁“公车私用”已成为党员干部的“紧箍咒”、“高压线”,随着相关禁令的“打虎捉蝇”下,反腐成效比较显著。因此,一些心有不甘,欲壑难填的党员干部就把“歪主意”打到平时办公的公务用车上了,认为既然难再享受“公车私用”的福利,那就在平时公务用车的舒适度、享受度上挽回点“损失”,好好享受享受。
在此之前,中央曾经对公务用车的档次、价格都有明文规定的,其中就包括坚持国产,县级单位排量不得超过1.8升、价格不得高于30万的要求。显而易见,东海县公安局超标配置2.8升排量、售价60多万元的奥迪A6L豪华轿车就严重超出国家标准,是名副其实的“豪车”。虽然东海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奥迪豪车”只是平时跑跑工地,并不存在“公车私用”的违纪问题,但是却着实散发出来一股“奢靡享乐”的腐败气味,令群众作恶。试问,开豪车招摇过市,执行公务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是“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吗?是“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吗? 因此,要认真实践好党的群众路线,融洽干群关系,就不能以执行公务为名,行奢靡享受之实。加强公务用车的采购、监管的公开、透明,让“公用”不再是超标配豪车的“遮羞布”,才能真正遏制“车轮下的腐败”如野草般“春风吹又生”。
作者:凉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