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博:“裸官”落马顺民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等六类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这几条选拔任用干部的“高压线”,引起了社会关注。

    众所周知,“考察”是领导干部选任、提拔的第一道关口。只有被列为考察对象,才能获得提拔、升迁的机会。将配偶移民的“裸官”和其他问题官员置于考察队列之外,基本上阻断了他们在党政领导职务上上升的途径。这一干部制度的调整,对防治腐败现象、纯洁干部队伍意义不小。然而当前裸官已经成为中国官场的一个特有群体,虽比例不高,但腐败落马被查的官员中有相当部分是裸官,所形成的“漏斗效应”不断刺激着群众的神经,一直饱受社会非议。在位时留好退路,事发后远走高飞是他们的一贯做法。这类人,究其本质,“往往是精神世界存在问题,信念信仰出现了动摇,或想利用权力为所欲为,或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失去信心”,不仅损害党国形象,还不利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

过去的一年,一个明显的反腐信号是中纪委持续强势发力,严管“裸官”被高层纳入明确目标。去年年初举行的中纪委全体会议上,王岐山明确表示,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此外,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中纪委十个巡视组分赴各地展开巡视,核查当事人是否属于“裸官”,也在必查项目之列。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纪委相关负责人从官员信息公开的角度聚焦“裸官”,延续了针对“裸官”的全方位治理。

不管从公众呼声来看,还是反腐倡廉的硬性要求,管住“裸官”都是十分必要的。虽然“裸官”并不意味着一定贪腐,但其确实是贪腐的高危人群,且“裸官”一旦腐败,更容易转移赃款、逃脱惩罚,跨国追捕则耗资巨大,困难重重。而且,“裸官”说到底就是不愿意把家安在国内,连最基本的“爱国之心”都没有,这样的人又如何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又有什么资格在中国“做官”呢?因此,无论是从回应民声还是从反腐需要出发,不给“裸官”以升迁机会都是有必要的,国家的命运、社会的稳定、民众的福祉,必须交付到“可靠的人”手中。

作者: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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