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丧事封路大宴”太“霸道”

“有个村上当官的,在场镇上摆酒席,把路都封了。”昨日中午,有群众来电称,前晚至昨天中午,简阳市董家埂乡场镇上,村主任胡良超在家中办酒席,将穿越场镇的一条主干道“封”了。酒席在公路上摆了百多米长,至少上百桌。“昨晚上更严重,场面更大,封路都是用的集装箱拦的。”(1月23日  成都商报)

村干部是最贴近群众的干部,是国家各项惠民措施的落实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目的就是要狠刹这种奢靡吃喝风,倡导节俭之风,作为新上任的村主任胡良超,显然违背这一规定。

胡良超也承认家中办酒席占了一条路。“车可以从镇上的另外一条路绕行。”问及酒席摆了多少桌和是否收礼金,胡良超说,前晚摆了140桌左右,昨天中午摆了125桌,礼金都是亲戚朋友送的。村干部平常随的礼、送的物也是有的,那么他们趁婚丧喜庆之际收点回来,也是正常的。但是,大操大办、大范围请客就变了味,切不可用以这种事情来借机敛财。

当然,不能因为个别村干部的“失态”就否定广大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毕竟基层村干部队伍总体还是好的,是真正的在为老百姓办实事。但是,我们也客观的认识到,村干部虽然群众威望高,也还存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现象,大部分都是小学、初中毕业,加之群众观念和法制意识相对单薄,镇、村纪检力量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村干部官职虽小,但却是党在基层的“排头兵”和“代言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村干部道德的败坏,蒙羞的不仅是村干部个人,更会直接损害党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笔者认为,加强对村干部管理迫不及待,用制度去避免类似失信失行事件的再次发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村干部也应紧扣“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好好改正自身毛病,树立村干部为民奉献的良好形象,争当“五好”村干部。

作者:思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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