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组织部长会议21日下午至22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做好组织战线各项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1月22日 来源:新华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领导干部不知道什么叫敬畏,认为自己手中掌管着一些权利,就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个人主义膨胀,拍脑袋瞎指挥,让人民的钱为他们“付学费”;少数人把“无私者最无畏”的箴语,篡改成“无知者最无畏”,他们脱离法制、组织的约束,扰民“雷语”乱发,甚至“手”也敢乱伸,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后悔莫及。刘云山同志指出,要让领导干部正确认识自己,让手中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干部要做到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
一是要敬畏法纪。法纪是规范言行的一条“红线”,不可亵渎和逾越。否则,乘一时之机,图一时之快,获一时之利,终究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追根溯源,违法乱纪者一步步逾越法律底线,正是由于法纪观念淡薄,缺乏敬畏之心,逐步蜕变腐化。法纪既是约束,也是保护,遵守法纪才能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敬畏法纪有益于国家和社会,有益于个人和家庭。作为党政干部,一定要常怀敬畏之心,自觉培养一腔正气,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二是要敬畏组织。一个领导干部的成长,固然离不开个人的辛勤努力,但同样也需要组织的培养和同事的帮助。因此,敬畏组织就是要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将个人的成长归功于党组织的精心培养,以正气的品格和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回报社会。对领导干部来说,离开组织,即使有三头六臂也毫无用武之地。有的领导干部摆不正自身的位置,被组织提拔重用了,觉得是凭能力靠“后台”;原地踏步者,就认为是组织埋没了他;还有的领导干部,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手遮天,独断专行,权利滥用,这些现象和行为应当引起每个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再次是要敬畏群众。群众,只有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然而,现在我们有些领导干部早把“人民公仆”的称号和职责抛到了九霄云外。有的党员干部,做事就是给领导看的,光做一些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为自己的高升铺路搭桥,而不是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这样的党员干部,心中没有群众,工作起来必然飘浮。对党的领导干部来说,要始终不忘“敬畏群众”,重要的是牢记党的宗旨,在思想深处时刻不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
所以,领导干部应认真践行“三个敬畏”,把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交给法纪、组织、群众去检验、监督,让一切行动都实现阳光操作,做到透明、公开。
作者:孙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