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开新局、立新规,一股股新风扑面而来。一年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从严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人民网 2014年01月22日)
笔者认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既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又要深入开展党员纯洁性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员登记制度、荣誉党员登记制度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进一步强化党员管理,严明党的纪律,畅通党员队伍出口,切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必须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定指标、不卡比例,坚持标准,严把党员入口关。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明工作程序和纪律,严格坚持标准,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全面推行党员纯洁性教育制度、党员登记制度、荣誉党员登记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民主集中、群众参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原则,明确不合格党员的界定标准,通过初步认定、调查确定、组织认定和处置前谈话、处置后谈话等“三定两谈”的程序,对那些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置,进一步强化党员管理,严明党的纪律,畅通党员队伍出口,切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者:疾风劲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