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揭开“三公”消费面纱,不能仅靠纪检部门

广州市民政局下属精神病院违规发放钱物,共计114万多元;湛江市麻章区区长林某携妻带母用公款到香港观光、购物,消费4.79万元;广州海关缉私局调研员许某公车私用,被举报后试图给举报市民送礼封口……昨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再次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21  新华网)

长久以来,我国“三公”消费不仅不透明,还呈现出总消费金额逐年递增的趋势。在2012年时,全国“三公”消费总额已经相当于全年财政收入的10%

关于“三公”消费引发的争论,一直持续不断。十八大后,国家要求严查“三公”消费,勤俭节约。但近日来,广东省纪委通报的六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又将“三公”消费推到了风口浪尖。江市麻章区区长林某携妻带母用公款到香港观光、购物,消费4.79万元一事造成的影响更为恶劣,身为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已不应该,现在竟同家人一起滥用职权,让人不禁感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如果将减少的“三公”经费,向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倾斜,则能改善民生,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向实现伟大中国梦跨出重要一步。可以说,实现“三公”经费“负增长”已是大势所趋。

国家虽然对查处违法使用“三公”经费一事想了很多办法,例如办理公务卡要求刷卡消费,限制“三公”经费支出额度等等。这些举措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大量高级餐馆倒闭、高档白酒滞销就是最好的证明。

201210月,国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但由于各种原因,各个部门对公开“三公”消费一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遮遮掩掩。对此,笔者认为,国家应该拿出切实有效的手段,将“三公”消费公布事宜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接受全社会监督,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作者:胡一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