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里

在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各级党员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赢得了基层群众的广泛赞誉和拥护,但有的也存在“出力不讨好”、群众“不领情”的现象。究其原因?是这些好事没能办实办细,没有办到群众的心坎里。

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是党员干部的天职。然而,当下有极少数干部不思干实事,群众极为反感、十分痛恨,称之为“为官一任,祸害一方”。有的不干实事,认为干得越多错得越多,得过且过“混日子”;有的干虚事,觉得当官就得捞政绩,大上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干假事,信奉“数字出官、官出数字”,政绩注水频作假;有的干空事,总是“说得很好、做得很少”,向群众开“空头发票”。改善生态环境,搞荒山刷绿漆;为捞当下政绩,断子孙后代路……这些不干实事的干部又怎能不贻误一方发展,又怎能不为群众所唾弃?

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不能疏忽大意,不能粗线条,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工作做深做细。事先要有周密的计划、细致的安排,凡是事先能想到的都要考虑周全。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其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妥善解决。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必须要对群众负责,经得起群众的检验。事情办好了,群众自然会赞成会支持会拥护。反之,群众意见大,往往说明事情没有办好。听到群众的反映,办事的人切不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一定要认真反思,虚心找差距,查一查哪方面的工作没有做深做细做到位,找到问题的症结,调整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那种自以为是、听不进群众意见的人,不仅办不好事情,还会严重脱离群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方面,在宏观上看可能是很小的事情,对一家一户来说就是很大的事情。另一方面,一件事情放在一个人身上分量轻,但是放在一群人身上,就会发生量变而重起来。因此,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当所做的工作与群众利益发生矛盾时,不能操之过急,宁可放慢进度,也决不能因为不慎重而伤害群众的感情。须知人的感情很特殊,它一旦受到伤害,出现裂痕,再想修复,往往要付出比建立感情多几倍的心血。

干部工作得好不好,不能只让领导说了算,老百姓说好,那才是真正的好。群众心里有杆秤,只要真诚为民,把好事办到群众的心坎里,就会得到老百姓的拥护。

作者: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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