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干丁
辽宁省西丰县一家成立了4年多的私人博物馆,打着“研究、考古、鉴定”的幌子,背地里却非法集资上亿元,其间,不乏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成为其“座上宾”,这家博物馆的主人及子女,则多有铁岭市人大代表、国家干部身份。究竟是谁为这家私人博物馆非法集资披上了合法“外衣”,获得了数百名受害人的信任?(1月19日 新华网)
记者从铁岭市西丰县委宣传部了解到,此博物馆是铁岭市人大代表麻德强及妻子程红、儿女、儿媳等非法集资的一种手段,其中儿子麻慰是西丰县德兴满族乡副乡长,女儿麻伊娜为西丰县统计局副局长,儿媳刘娜是西丰县国土分局工作人员。据介绍,铁岭市人大代表麻德强的妻子是西丰县好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红。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慕然回首那人却是人大代表麻德强啊!”
人大代表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的代言人,是人民的意志向国家政府传达的枢纽。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可又有谁能料到这利用私人博物馆骗取人们信任,非法集资的正是我们的人大代表呢。试问连人民的代表都不仅辜负人民的信任,还“反其道而行之”欺骗人民,那我们的制度是否是有值得我们深思改进的地方呢?
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掌握权力而不受制约,必然滥用权力、走向腐败。因此笔者认为要杜绝以上类似的滥用职权行为务必完善我国的人大监督机制,不仅要完善各项具体监督制度还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要科学规范党委和人大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人大代表的职务是神圣的,但也要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的监督,倘若某些人大代表滥用权力损害人民的利益,使这个职务蒙尘那么我们就要行使自己的职权通过法律途径将其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