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清:用“厚赏重罚”的方式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管理

最近各地两会陆续召开,其中与公务员薪酬有关的观点关注度颇高,北京有传说公务员可能涨薪,而在广东则有人大代表呼吁给公务员加薪。此前,还有学者建议为了让养老双轨制改革能够尽快推行,就用涨薪的方式换取公务员的妥协。(凤凰网121日)

在普通人眼里,只要一提到公务员要加薪,必定是群情激昂,满口国骂。笔者不善于争执这些,就先看一段有趣的史料吧。大家都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对贪官的处理很厉害,发现几万处理几万绝不搞“法不责众”,而且对于贪官还实行“剥皮实草”,但是就这样贪官依然“前赴后继”。连朱元璋都纳闷了,“贪官的人头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前任贪官装满草的人皮还挂在堂前,后任官员又前赴后继赴之后尘”。但是商鞅的变法就非常成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慕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

朱元璋的《大皓》是酷法,商鞅制定的秦法也是酷法,为何朱元璋肃贪,贪官一批一批的“剥皮实草”,而贪官依然前仆后继。但是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却治理的井井有条,社会秩序井然有序呢?笔者认为这里的区别就是秦法虽酷,但是厚赏重罚,对于遵守社会法令的给予重赏。例如“千金徙木”这个典故就说明这一点。厚赏重罚,赏罚分明。这应该就是秦国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我们联系到现实当中,如果当一个清正廉洁公务员,能够有一座自己的别墅,有一辆自己的轿车,过着当地高收入人的生活,而一旦贪污一点点就立刻“剥皮实草”,请问他当公务员会选择当清正廉洁无风险的获“利”还是进行得“害”的高风险贪污?

因此,笔者并不赞成削减公务员薪水的政策,因为削减的只能是公务员的“透明收入”,贪腐的公务员会在“灰色收入”找补偿,发展到索贿,社会不公平性会制造的更大。应该通过“厚赏重罚”,增加清正廉洁的政府人员的“透明收入”,打击贪腐公务员的“灰色收入”。

笔者赞成“公务员加薪”,另一手举“贪污重罚”。给公务员加薪多少倍,就给贪污的惩罚加大多少倍。“厚赏重罚”一定可以达到消除腐败的作用。

 作者: 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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