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1月21日 经济日报)
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乃至其战略地位提升,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认识进一步深化、把握进一步科学的结果。一段时期,各地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快速做大了社会财富蛋糕,也显著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但同时也带来一些不良后果。表现在生态层面,就是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约束愈发趋紧,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愈显脆弱。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走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道路势在必行。
各级党委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希望、坚定了信心,也让人民群众初步受益。在一些过去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地方,蓝天越来越多,森林越来越密,河水越来越清,人民群众的生活越来越舒适,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更高的战略地位,体现了党中央对形势的准确判断与超强应对能力,也彰显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必将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建设“美丽中国”的信心和决心。
号角既已吹响,行动至关重要。人们期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不断总结过去生态建设的经验教训,采取更加果敢和有力的措施,同时在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确保生态文明建设不要仅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贯穿到执政理念和实践中。
作者: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