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张龙
副县长为儿子办理工资关系“吃空饷”,遭举报的半年之后,副县长被平调至另一县城。有关部门事后公布了调查结果,该副县长仅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渭南市纪委,询问事件性质、处分依据等问题。有关人士以“党内有内部保密条例”为由拒绝接受采访。但中共中央办公厅2010年9月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属于党务公开的内容。(中国新闻网 12月20日)
什么叫朝中有人好做官,什么叫有钱能使鬼推磨,什么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什么叫重拿轻放,就是我们统称的“领导艺术”,中国在传承了五千年的历史里,也传承出了我们的官场艺术,特别是现在的社会里我们的党员干部更是把其发挥的淋漓尽致,“违法成本太低了!”、“党内有内部保密条例”、“我不是具体负责人”这些有官场特色的语言。
为什么我们这些党员干部在出了问题的时候,我们的党政机关不站出来对其所犯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和公示。而是采用我们的领导艺术进行老百姓心中的“官官相护”,在他们实在相护不了的情况下,就会再次的站出来高调的进行反腐倡廉,说一大堆我们老百姓不知道的内幕,然后就是彻底的打击。难道我们的上级领导干部就不能一开始就主动的站出来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内犯错误人和事,进行自我批评和严厉打击,而是对其进行所谓的保护措施,这是真的在保护他们们吗,其实这是在害他们让他们走更加错误的路买单,他们会认为我下次再小心点就没有事,或者说我上头有人我不怕什么的。
“吃空饷”就是不是贪污受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情况其实是纪检部门对事件的定性上。通常,纪检部门认为官员通过一个名单“吃空饷”,不是直接贪污,不构成犯罪。同时,“吃空饷”现象太多,纪检部门可能形成法不责众、从轻处理的思维。在多数“吃空饷”事件中,党内处理成了刑事问责的“挡箭牌”.
所以我们以后政府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上一定要以我们国家的宪法为基础,因为无能你在大官,你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就要做到“吃空饷”就要挨“实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