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裸官”腐败关键在制度监管

作者:孙鹃

何谓“裸官”?这一形象说法,在近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了更明确定义。该《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合理的界定、严格的约束,从源头上扎紧了管住裸官的篱笆。(1月20日  来源:《 人民日报 》)

“无牵无挂光棍一条,天不怕,地不怕,除了上帝他老大”。这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裸官”的最深影响。因为他们的配偶、子女都在国外。因此,“裸官”们搞起腐败来心更黑、手更辣,给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失。比如:赫赫有名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云南省委原书记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等等,这些“裸官”或“外逃裸官”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平均都在亿元以上,在国际上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正因为如此,遏制“裸官”腐败势在必行,只有用制度才能让“裸官”腐败得到有效的遏制! 对出现违纪苗头的“裸官”,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戒勉谈话。对严重违纪的“裸官”要及时进行处理,决不能姑息养奸;该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决不能内部处理“和浠泥”。只有上下都较真,才能真正起到警示、监督、防范作用,使“裸官”腐败无处可逃。

笔者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官员的一举一动置亿万国人的火眼金睛之下,那些有不轨之图的官员就必然不能也不敢腐败。简言之,欲治“裸官”,关键是让官员的权力“裸”起来、官员的财产“裸”起来、官员的行迹“裸”起来,具体而言,权力运作公开透明,官员财产公之于众,官员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也应让公众知晓。正如有网友称,官员权力出轨、行为出格、道德失范,往往是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圈、生活圈、娱乐圈。

针对腐败案件频出的现象,监管“裸官”只是手段,遏制腐败才是最终的目的。关键的还是要加强制度反腐,使制度成为防止腐败的有力打手,并且加快建立各项有效的反腐制度,用制度约束行为,让制度成为腐败的一道“防火墙”。那么,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净化自己的灵魂,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守党的纪律、遵守党的准则、时时刻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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