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指那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官”的出现,暴露出我们官员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害群之马”。
前段时间火爆一时的“官员失踪”,而经过调查之后不难发现,失踪的官员大多为“裸官”或者“半裸官”,官员为何会想要做“裸官”?为何不愿意将自己的所有留在祖国?说到底还是思想上的问题,对国家的不忠、对百姓的不忠,不愿意同祖国和人民“同甘苦共患难”,始终践行着“个人主义”与“享乐主义”,将家人外送、将资产转移,然后逃之夭夭,这是一种背叛国家、背叛民族、背叛信仰的行为,其性质相当恶劣,其后果相当严重。
“裸官”,是官员逃避责任,掩人耳目的一种做法,显然已经成为我国反腐路上的一大“障碍”。如何清除“裸官”,如何防止“裸官”的滋生已经成为“火烧眉毛”的问题。
“裸官”的出现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严重损害,更是一种威胁。如何才能杜绝“裸官”的产生?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裸官”的行径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那就是首先很规矩,然后悄悄转移家属、资产,接着开始“干大事”,最后玩“失踪”。今天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这种官员明确提出不得列为提拔任用的考察对象,这就断绝了一些官员的私心杂念,要不好好为民服务,要不就放下官帽一心移民,不可两者兼顾。真心为《条例》的出台叫好!
但是,仅仅靠我们道德的提升和制度提及来解决这个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完善细化相关的法律制度,如何将官员看严管牢,如何提高违法成本才是更应该思考的问题。
作者: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