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果:借调的随意性更须制度的规范

基层公务员因工作突出被借调至省直机关 6年后遭清退。2007年,25岁的张成(化名)因为在郴州某基层单位工作突出,被“借”到了省直某局机关上班。岁月如梭,张成已被“借”到省局工作了6年。6年里,张成在省会长沙按揭买了房、结了婚、生了子……(来源:人民网)

借调是公务员流动的一种方式,更是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机关的一条重要渠道,而且,通过借调这种方式,确实发现了很多人才,许多人的命运由于借调而发生根本性转折。特别是随着“凡进必考”原则的确定,在公务员考试成为“中国第一大考”之后,借调作为一种进入机关单位工作的“曲线”方式,起到了不一样的作用。

但是对借调人员来说,面临着多方面的症结。参加借调的人员,一般是年轻的、有培养前途的公务员,将他们派出去,对于派出单位来说,在短期内无疑是一种损失。与此同时,派出单位还要负担借调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一定量的补贴。因此,有的派出单位干脆称之为“为他人做嫁衣”。你虽然在借调单位工作但不是借调单位的人,借调单位不可能去培养你;同时,你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也不能去培养你。这样一来,如果干得好,对借调单位那仅仅是一种奉献。面对这一最大的尴尬,借调人员试图通过透支自己的时间、精力与工作来避免,但事实往往事与愿违。借调人员最终能否调入,并不完全取决于他自身,很多东西很微妙。

没有制度的约束必然导致借调的随意性,“比如说:招商局一段时间工作很忙,想从下面找几个人帮忙,局长正好跟某乡镇书记很熟悉,就打个招呼说,‘我这里现在正缺人,能不能从你那里借调几个?’书记一想‘这是好事,还可以锻炼干部,那就去吧。’就这么简单,不需要什么组织、人事部门形成文件,只需领导与领导之间进行沟通。

因此,不管是有过借调经历的人,还是没有被借调的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人事研究专家都普遍认为,对借调干部的基本条件、多长时间、到期后怎么办等问题,都要有一个硬性规定,让每一个干部都心中有数,使借调真正走上经常化、规范化轨道,才是未来的必由之路。

 

作者: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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