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爹”岂能拿“公章”来拼

昨日,网友“缘-慧爱奇”发微博称,信阳市一所幼儿园收到一封盖有政府部门公章的介绍信,信中称让该幼儿园对孩子“给予适当照顾”。(来源:中国日报网)

微博发出后,便引起了网民的热议。其中一个网友称,“同学所在幼儿园收到这样盖了章的介绍信!机关干部是有多特殊?看了特别恼火,成人靠‘照顾’也就算了,在幼儿园就开始‘被照顾’了!那么普通百姓的孩子谁来照顾?”虽然当事人表示,开带有公章的介绍信是为了怕孩子入学难,作为父母为孩子着想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岂能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来为自己“开后门” 。

作为孩子的父母,怎么能用这种做法来“照顾”孩子,不仅没有给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而且反而会适得其反,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公务员,岂能拿着“公章”来为孩子“拼爹”,这是对人民公权力的无视和践踏。

笔者认为,首先是当地有关部门对于拿公章开介绍信“求照顾”的这件事要严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处理当事人,给人民交一个满意的“答卷”。其次是建立相关的制度机制,确保公章只能为“公”,不能私用,并且落实相关责任人,做到触碰“带点高压线”必被捉效果。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干部本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公仆,一定要分清公私的界限,一定要处理好公事与私事的关系,切莫公私不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干部一定要牢记习总书记的“公私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一定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请记住:公权只能姓“公”,不能姓“私”,不管是谁,也不能拿公章来为孩子“求照顾”。

作者:瓦苍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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