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要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川日报》2014年1月16日)
战国时期有一个叫孟轲的思想家说过:“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都知道,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造成的无序浪费,更是非常糟糕的事。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是大事,必然有严格的制度来规范。领导选好了,带好一群人,致富一方地。如果人用错了,可能祸害一方,损坏党的公信力和执政基础。人事变化,有的不走正道,按程序办,偏偏要使阴暗心理,走后门耍偏锋,在利益上纠缠不休,推诿扯皮,双眼只看到个人利益,对贤能者打击报复,对群众的事麻木不仁。《干部任用条例》就是选人用人的标准,谁上谁下,一目了然,群众有数。那种不认真工作为群众做出实实在在业绩的,还企图胡作非为,还想混进来或升上去,那是再也不可能的了。有的制度和群众的监督,党风何愁不纯政风何愁不清?
天下为公。党政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作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能真正干事创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这就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至少要守住廉洁的底线,超越红线,必为人民所不耻,也必为党纪国法惩处,最终是误了自己的前程和损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廉洁奉公的领导干部,群众是欢迎的。做了实事好事的领导干部,群众是记住的。别去追求假大空的政绩工程,弄得表面光鲜,结果是忽悠了群众,浪费了资源,破坏了环境。做官就要做廉洁官,勤政爱民,造福大众。《干部任用条例》明确禁列为考察对象:(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话说得清楚明白、坚决刚正。这就是告诉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只要踏踏实实在做事,满足人民的期待,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那才能有机会选拔上去担当更大的责任。
世上自有正气在,人间正道是沧桑。党的领导干部要有正义感,以正气引领群众参与到改革中来,以正气激励群众创业致富,以清新的党风政风来带动民风。要全心为民,深入到群众中去,听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愿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选拔的干部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度就高。在岗位上为群众着想,敢于面对复杂的环境,拼出一番业绩来,群众得到了实惠,群众就会拥护和爱戴。正气洋溢,无往不胜。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干部自身作风强硬,浩然正气,以民为本,那么我们就会打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选人环境。搞社会主义建设靠的是勤劳和智慧,靠的是公正,靠的是贴近生活的真实,如果靠离奇古怪的情节和豪华炫目的场景以及卿卿我我的言情,那么只能暂时蒙蔽群众的眼,最后还是会被人民群众打出原形而身败名裂。
《干部任用条例》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是投身黑恶势力和贪腐耍横的标枪和宣言书,是弘扬正气指引前进方向的明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胜利的法宝利器。
作者:刘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