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人民网,2014年1月16日)
中国八大家、北宋著名词人苏轼曾说:养猫以去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畜狗以防奸,不可以无奸而畜不吠之狗。
所谓国之隆替,时之盛衰,察其任臣而已。官员对国家的兴盛至关重要,干部贤能与否,直接决定着国家与时事的盛衰与安危。选拔干部,尤其是重要干部时,品行尤为重要。干部的品行决定其行事风格,决定其是否自觉地履行责任与义务,决定其与人民的亲疏关系,能否保持血肉联系。
十八大以后,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政府的方方面面都在发生改变:党风政风更为廉洁,纪律组织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更为健全。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更进一步提出了好干部五大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不仅是对当前干部作风作出规定,更是对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指明了方向。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重视人才是我们党的一贯的优良传统。得人才者兴,失人才者衰,治国安邦,人才为急,执政兴国,唯在得人。正因如此,习总书记一再强调党员干部应该做到坚定信念、勤政务实,走好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一心为人,全心为民。
笔者来看,《干部任用条例》的出台是我们选拔任用干部的进步。习近平书记在讲话中也提及: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要成长为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这不仅从内因方面对干部的素质提出要求,更从外因出发对干部的行为作出约束。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根本使命。一心为民是干部的责任与义务,尽心为民是干部的目标与方向,只有将人民群众真正放于心中,干部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尽心尽力为社会,竭心竭力为国家。
作者:细雨如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