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妹:“开房门”事件为何频发?

   “一名县里干部长期包养情妇,一年开房零容忍80多次,而且有时是在工作上班期间开房。”这是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13日在温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作报告时愤然披露的。此事即在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国独家报道)
近年来,官员与异性曝光出“开房门”可谓不胜枚举,如沈阳市卫生局局长与妇婴医院院长开房事件、广东湛江国资委副主任和女下属开房事件、湖北省高院庭长与女律师开房事件,湖南宁远国税局官员因与情妇开房事件、而温州的一名县里干部长期包养情妇,一年开房80多次且有时是在工作上班期间开房将“开房门”事件推到了风口浪尖。
在中央八项规定、整肃“四风”的三令五申之下,为何总有官员铤而走险、不思悔改,置家庭、事业和党纪国法不顾,被情色冲昏了头脑,更有甚者开房消费竟然花费纳税人的血汗钱,真是令人不堪忍受。官员本应是群众的公仆,但犯下这种见不得人的事为何总是不断出现,这引人深思。
犯事官员除了本身道德严重败坏之外,相关制度的不完善、监督体质不健全、贯彻执行力不强是最重要的原因。如温州的这位县级干部,既然有人已经统计出其每年开房达80多次,且有时是在上班期间开房的记录,难道其他人一点“风声”都没听到吗?纪检监察部门一点“蛛丝马迹”没有吗?不得不说,是制度对官员的某些行为的约束力度不够,给了某些官员“打擦边球”的机会。对于此些问题官员,要给予严厉处罚,同时还要针对具体问题及其悔罪表现对其进行引导教育。一言以蔽之,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要多管齐下,要将权力置于制度的“牢笼”之中,使其得不偿失,用好制度维护好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作者:刘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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