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淼:选拔任用干部 还需严进严出

作者:伍淼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2014年01月16日 人民网)

2002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

新的《干部任用条例》为我们新时期选拔干部指明了方向,意义十分重大。它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干部任用条例》为选拔任用干部起着把脉、守关的作用,我们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首先,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让群众知晓《干部任用条例》,让干部头脑中装着《干部任用条例》;其次,要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把“尺子”去量化干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督促,要全面准确地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后,不仅组织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社会、媒体对干部任用的监督作用,要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要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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