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原则上参考以下标准: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正处级5000元、副处级4000元、正科级3000元、副科级2000元、科员1000元。”这出自北京律师王鹏在微博上晒出的《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这份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写明:“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认捐工作,并将捐款名单和金额汇总报给市水环境整治办。”(1月15日 中国青年报)
红头文件强调按级别决定捐款额,让这个慈善活动变了“味”。这种“红头文件劝捐” 背离了慈善的本义,似有片面追求政绩的嫌疑,难以让人信服,也违背个人意志,即便后来补充“自愿”二字,也与真正的慈善理念相去甚远。
尽管相关部门称“捐款金额只是参考标准,并没有强行规定”,但在“红头文件”面前,在上级领导面前,谁胆敢说个“不”字?若有人反对或抗议,往小处说是“觉悟不高”,往大处说是“不讲政治”,官大一级压死人,除了忍气吞声、乖乖交钱外,别无选择。
作为公益项目和基础设施,台州“五水共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基本责任,通过“慈善捐款”的形式来完成本就于法无据、于情不合,再变本加厉搞强捐就是开慈善倒车。说到底,此举无关慈善,而关乎权力,是典型的权力滥用。
在此笔者想说,捐款讲求你情我愿,“红头文件”代表的是公权力,具有强制执行的约束力,把互不相干的两者连在一起,不仅让公权使用扭曲,也让捐款善举“变味”。
作者:陈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