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办公用房应当建章立制 “防止死灰复燃”

近年来,部分官员出现追求奢华享受的不良思想,他们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擅自改善自己的办公条件,办公用房配置超标,少数办公室的豪华程度甚至令公众满。办公用房的超标准配置,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办公用房使用上的不平均,严重影响了广大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部分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混乱,随意出租、转让和办公楼失修的情况也十分严重,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提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未开工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应清理腾退。9月30日之前,各地区须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上报办公用房腾退清理情况。这是新一届中央政府第三次强调不得新建楼堂馆所。中央政府这次针对楼堂馆所的整治,力度和决心之大有目共睹,特别提出了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的,一律清退,并规定了无论哪种情况,领导干部只能有一处办公用房,抓住了多年来各地严重超标、豪华办公楼难以得到根本遏制的关键所在。

如今9月30日大限已过,建议相关部门下一步要自上而下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形成相关制度,并出具具体规定,使违规者付出巨大成本,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反弹。并且充分发动群众监督,检查各级党政机关自查结果是否真实,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是否到位。此外,要从制度上杜绝一些地方打擦边球,防止有的单位将超标办公用房转变形式继续使用,对那些还以各种理由不执行规定的部门,除对违规超标的问题立即纠正外,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同时对超标办公用房的处置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监管,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制定一整套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清理腾退后的超标办公用房的使用和去向。切不可将清理出来的办公就房闲置浪费、不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否则将有违清理工作的本意形成更大的浪费。

 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是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如果没有顶层领导机构的强力推动,没有具体的问责措施,不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许多政府部门和有关人员都会观望,如果一级看一级, 上行下效,将直接导致清退超标办公用房工作变成走过场,时间一长超标准办公用房又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作者: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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