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酸讨薪是对“为民”二字的莫大的羞辱

作者:朱志

年关临近,在黑龙江省庆安县打工的350多名农民工因无法拿到上千万元被拖欠的工资款而无法返乡过年。他们拿着按有红手印的联名讨薪材料,不断到县政府等部门讨要属于他们的工资款。(1月15日 新华网)

当农民工拖着摔伤的胯骨辛辛苦苦上百天,却连其中治病药钱却不能支付;当七旬老人跟同工友辛苦操劳,却最终换回的只是一张欠款白条,连棉袄都需工友赠送、返家车票都无钱购买;当工头带同大伙出门奔波却最终无法让工友领取应有工钱,其妻子不堪重压削发为尼……不知道庆安县政府是否曾经想过这一条艰难的讨薪路,到底蕴含着多少辛酸的眼泪。

房产开发作为投资巨大项目,一旦资金链断裂,农民工的权益将首当其冲。为了防止这一种潜在的危险,党中央已经严令必须让开发商缴纳足够的保障金,以此确保农民工的权益不受到丝毫的侵害。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在庆安县不仅未曾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反而颇具“创新意味”的让房屋作为抵押,从而希冀以规避缴纳足额保障金,于是乎,公民共欠薪隐患由此埋下。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一场农民工悲剧的造成正是由于当地监管部门的“助纣为虐”。

与此同时,更加令人感到失望的是,在劳动监察部门让保障变成“空头支票”后,在面对如此显而易见的违规违法行为,不仅未曾有人被问责,反而相关责任人只是表示“下一步想办法,督促开发商和施工方尽快落实工资”。不知道这一种所谓的“想办法”能够真正确保农民工的权益目前尚需拭目以待,但如果让该事件直接责任人可以毫无牵连的继续“逍遥法外”的话,恐怕这不仅仅只是一种讽刺,更是一种公众莫大的悲哀。如果长此以往,那么又会有谁不敢继续“为虎作伥”?农民工的依靠到底该在何方?

总而言之,监管部门应当发现在如此超乎异常的违规为开发商开“绿灯”下,异象的背后应当有着必然的肮脏。如果最后总是让弱势的农民工受到伤害,那绝对只会是对“为民”二字的羞辱。政府部门应当真正履行起职责,少喊口号,多加监管,才能不发生或少发生欠薪问题,否则保护农民工权益只能是一句空话。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