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原则上参考以下标准: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正处级5000元、副处级4000元、正科级3000元、副科级2000元、科员1000元。”这出自北京律师王鹏在微博上晒出的《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这份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写明:“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认捐工作,并将捐款名单和金额汇总报给市水环境整治办。”(1月15日 网易新闻)
捐款,是一种义务行为,人们根据自己的能力范围献出爱心,但是一份“红头文件”的出台,劝捐的行为让“爱心”变了质。相信浙江省台州市的公务人员有相同的感受,大家都理解一份“红头文件”意味着什么,虽然内容中没有强行规定,但是难道不执行吗?难道不害怕被领导说政治觉悟不高吗?本来是一份爱心,却让捐出这份爱心人极不舒服。
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个人的能力有大有小,就算是同一级别的公务人员家庭的情况也不一样,划分为相同的标准实在有失公允。笔者认为,通过“红头文件”来规定捐款的参考标准实在不妥,会让捐款变了味,如果没有“红头文件”,相信大家根据自己的能力,有钱的捐钱,没钱的出力,还会达到更好的效果。其实,在捐款中,大家还有一个共同担心的问题,捐去的款谁来管理?谁来监督?万一类似“郭美美”的事件再次发生怎么办?大家都担心自己爱心成了他人炫富的来源。
捐款,是一种爱心行为,这种爱心是中华传统美德。不要将爱心强制约束,因为长期下去,会让爱心负重过多,导致崩溃。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应该反思通过“红头文件”来约束募捐活动是否正确,这样真的会让捐款变了味。同样,从曝光的“慈善事业”的各项问题也值得关注,进一步完善慈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相关立法迫不及待。
作者: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