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牟:公款浪费应立法论罪

作者:牟牟

民调显示,97.8%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如何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公款浪费?(17日《中国青年报》)。

公款浪费,历来为群众所诟病。长期以来,我国在治理公款浪费方面力度只增不减,当然也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相对于人民群众的期望,公款浪费依然没有彻底摒除,特别是在一些行政部门,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公款浪费屡禁不止的原因何在呢?从根本上说,是对权力的监管缺失。一些人把公家的钱物不当回事,加之对公款浪费的震慑力度、打击力度远远不够。也许很多人有这样的错误认识,只要不装进自己的口袋里,吃点、喝点、用点、浪费点根本就不算什么,就算被追究, 也不过就是挨个批,不会像刑事犯罪一样追究刑事责任。于是各种各样的公款浪费现象层出不穷。而对公款浪费的治理,我们却总是走不出“前紧后松”、“虎头蛇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怪圈。

其实民意在某种层面来说并不仅仅是民众一种共同的、普遍的思想和意愿,它更有可能是社会的一种正确指向。97.8%的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这说明,在用法律治理公款浪费的认知上,已从专家学者的奔走呼吁,转换到了大众百姓的普遍认同。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公款浪费的现象群众并不是看不见,也不是没意见,只是迫于自身或大环境的某些原因,不便把这个话题拿到台面上来说而已。公款浪费到底有多严重,怎样才能有效治理公款浪费?群众其实看在眼里,也掂量在心里。公款浪费如果能立法论罪,它不仅把公款浪费的性质从一般的违纪违规上升到了法律层面,还将加快法制健全的进程。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机关经费管理、因公差旅、公务用车等多个方面,对防止党政机关的公款浪费行为作了系统的制度规定。这些规定实际上是法律治理公款浪费的前奏。《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手机腾讯网对90170名网友进行的调查显示,93.7%的受访者对该《条例》表示支持。者也充分说明,法治不仅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代中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将公款浪费立法论罪,并不是因为思想教育、行政处分不重要,强调的是,从根本上制止公款浪费。将公款浪费立法论罪,把一切摆在法律的天平上,让“死”的制度代替“活”的人治,让那些想公款浪费的人找不到浪费的机会,得不到浪费的权利,更因为法律的威慑,让一些浪费的念头在形成之初就被抹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些局长、处长忌惮,办公室主任也同样忌惮。不管大的浪费、小的浪费,都要从根本上遏制,把公款真正还给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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