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评议的落脚点应是群众满意,但这并不是一次评议就能达成的。群众评议的结果往往都是不满意的,这就需要我们敢于接受评议、善于组织评议、勇于尊重评议。
群众评议好是好,但是群众评议背后折射出来的民众权利救济渠道出现的梗塞问题更值得我们注意。对于群众评议“不满意”的官员实行“一刀切”,要么被免职、要么被撤职……没有权利救济渠道的正常化,人们只能指望一场又一场的运动来维护自身权利,这无疑会伤害民主与法制建设。因此,笔者认为,群众评议实行“一刀切”需慎行。
在群众评议的这场运动中,民众可以直接向相关机关反映问题,这种集中举报将许多原先沉在水下的事件浮出水面。这让民众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检举、揭发违法违纪的公务员了。不过,反过来想,这些违法违纪事件为何要等到在群众评议中才浮出水面,平时那些执法执纪机关又在干嘛呢?
群众评议“不满意”,官员就该被免职,从理论上看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群众评议的效力果真如此之大,官场风气的转变不就指日可待了吗?只要每个地方都搞群众评议,然后按照评议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就行了。实际上,也确实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做的。每次评议之后都会有人被免职,但恐怕也难以认定,当地的行政作风因此而有了根本转变。从以往各地群众评议的结果看,与群众生活紧密的部门往往得分比较低,比如城管、公安和法院就经常处于尴尬的末位。这倒不是说他们的工作真的比别人差多少,而是他们的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紧密,群众太了解他们了,所以就更容易受到意见责备,这与群众所特有的视野限制或盲区是有关系的。
群众评议这一做法本身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它在发挥群众监督威力以转变地方行政作风方面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但必须看到,群众评议也有自身的效果范围,它在现实环境中也暴露出了简单、粗糙、不规范等操作性的问题。首先,群众评议只是由政府机构发起的一种活动,而不是一个成熟的制度,群众代表的组成缺乏严格遴选机制,往往流于随意性,其意见的真实程度也会随之打折扣;其次,在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形成稳定畅通渠道的情况下,群众了解政府部门工作的途径有限,他们的意见也就更接近于“感受”,其中包含了真知灼见,但也包括捕风捉影;更重要的是,把部分群众的意见与干部任免直接挂钩,既不十分科学,也缺乏法律依据,还容易被行政意见甚至长官意志所左右。
近些年来,某些地方的群众评议其实已经暴露出不好的苗头,比如运动式的万人大评议,结果秘而不宣的有头无尾式评议,以及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评议等,这都是值得警惕的。把群众评议的效果捧得过高,往往会遮蔽真实的问题,也会低估民主政治建设的复杂性和困难性。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对群众评议抱有清醒的认识,使用唯物辩证的看法对待群众评议,对评议结果“不满意”的官员“一刀切”要慎行。
作者:毛头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