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鹃
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于2014年元旦起正式实施。此次三部委发文首度规范国家机关培训费用,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又一举措。(1月6日《南方都市报》)
近些年来,为了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从中央到地方都很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些部门更是投入很大资金用于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然而,一些培训舍近求远,打着培训学习的幌子,实际却是到风景名胜区去游玩;一些干部在培训期间走过场、走形式,上课打瞌睡、逃课的现象也成为一种常态;更有甚者一些培训的干部每天签到后就去打麻将、桑拿、美容等等,这些不良行为更是严重影响了干部的工作作风。
而此次三大部门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就培训内容、用餐、活动等方面做出六项“严禁”、五项“不得”等禁止性规定,正是为这些铺张浪费、虚而不实、奢靡浪费的培训束身,为其定好标准、画好框框。同时,也是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出的又一重拳。
造成这些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其实是培训学习的费用可以公款报销,不需要自己掏腰包,有些干部心想反正是花的公款,有些还借“培训”名义报销私帐。然而,这样的培训越来越偏离了其本意,没有达到学习进步的目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多资源上的浪费,加重了单位的负担,更是败坏了党风政风、滋生出了各种腐败。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让人民群众深恶至极。所以,为干部培训管理明确开支范围,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很有必要,且正当时!
此次发布的《办法》,是贯彻落实了中央的八项规定,扼杀了很多不法人员想借培训敛财的念头,为各级财政节约了一大笔资金,同时还原了培训本来的意义,为干部培训定好了标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带头遵守《办法》,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强化党性、官德、人品修养,认真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工作路线,才能让《办法》起到长效作用,才能不让变味的培训成影响干部作风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