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轩阳
2013年12月20日,接群众举报,粮食系统有人公款吃喝。渭南市纪委调查发现,2013年12月13日,市粮食局、临渭区粮食局在“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示范店、经销点授牌仪式结束后,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民,临渭区粮食局局长左亚军等人在乐天大街某酒店用餐并饮酒,共花费3310元,由临渭区粮食局办公室樊文泉签单记账。此外,由市某油脂公司总经理陈某提供的30张有价凭证(每张价值约75元),经樊文泉发放给参会人员。(1月5日中安在线)
干部公款吃喝是一种不正之风,是党中央当前重点整治的“四风”顽疾之一。祛除“四风”的活动在全国各地开展得轰轰烈烈,时至今日,全国人民谁人不知,哪个不晓?李建民作为粮食局局长对中央的禁令更清楚更明白,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将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搁置一旁,堂而皇之地带领一干领导用公款大吃大喝,其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
作为国家干部,就应以中央的精神为指引,坚决彻底地予以贯彻执行,偷工减料式的打马虎眼,变着法儿地为公款大吃大喝找理由,这样的行为都是干部应该坚决予以避免出现的。因为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就应严于律己,就应将所有心思用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之中去,而不是绞尽脑汁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如今,粮食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涉事人员也没有逃过处罚,正所谓天网恢疏而不漏。由此可见,任何一位官员只要做出违规违纪之事,他都难逃监督部门的眼睛,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此案例也警示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当遵规守纪,切不可与法律法规为敌,如不然,最终受到伤害的就只能是自己。
而我们的监督部门更应该加强监督,一抓到底,做到持之以恒不放松,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干部遵守国家法纪,做一名实实在在的人民公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人民做出贡献。只有这样的干部,才会受到人民的尊敬,受到人民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