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小舟
江西省在新余市试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日前正式启动。5日,江西新余市面向社会公开拍卖500辆公车。中新社记者了解到,截至当晚10点,共有116辆“二手”公车找到新主人,总成交价为737.45万元人民币。(2014年1月6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通过报道看到,江西新余市试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度空前,根据涉改方案,其中的500辆公务车做拍卖处理,拍卖所得款项将全部上缴国库,剩余车辆由新组建的新余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选用。再看竞拍会现场可说是座无虚席,1500名竞拍者现场抢夺“二手”公务车。首场计划拍卖123辆公务车,实际落槌116辆,拍卖总额达到737.45万元人民币。稍后几日还将另有三场拍卖会。可以说,该市试点公务用车改革措施有力、氛围良好,初步成效是喜人的。但我们都知道任何一项改革的试点都是艰难的,既有积极支持的,也有消极反对的,公车改革开锤拍卖不得不稳妥前行。
“三公”消费一直以浪费国帑,挥霍税收而饱受社会各界诟病。曾几何时,我们对“三公”浪费深恶痛绝而又一筹莫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曾提到“不准违规配备公车”。在“三公”经费中,最高最难管的就是公车经费,公车经费占到“三公”的60%以上,如果加上司机的经费的话,还要高出一头。2013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由此,我们期待已久的中国公车改革终于尘埃落定。显然,已公布的反浪费条例内容可谓不负众望。同时,马上就有专家表示,新出台规定取消一般公务车(专车以外公务车的统称)后,2014年中国内地或将迎来一轮“公车拍卖潮”。
此情此景,在我们欣喜改革试点开门红的同时,更要当好“公车拍卖潮”的“弄潮儿”。“凡事预则立”,试点之前,我们一定要看到公车改革中必须警惕的问题。我们改革的初衷,正如江西省新余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车改办常务副主任龙生仁介绍: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解决公车在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我们更要看到,在改革试点中会有许多我们注意的问题,如要警惕车改变成部分人谋取私利的幌子,防止部分人扛着车改的大旗一手拿补贴,一边继续坐着公车。要警惕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的车改,如在县乡一级,特别是一些边远不发达地区,干部下乡进城离开公车确实对于工作的开展大为不利,这就需要区别对待,确实不具备车改条件的还是应该缓行。要警惕单一地依级别划分的车改,车改的出发点本就是更加高效地运用行政资源,就应该根据工作需要而不是职位高低来进行。
当然,要真正做到稳妥推进公车改革,还必须在关键节点“把好脉”,一定要突出一个“稳”字。要以点为突破,先行试点,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分析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要积极探索以货币化改革为主体,规范“双轨制”改革模式,即既推进货币化改革,又坚持公车服务市场化运行模式。鉴于车改交通补贴关系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要建立灵活的以市场化油价为基础车贴随调机制。同时,更要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目标化管理,尤其要保障私车公用的安全,提高公务用车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只有坚持注重先易后难原则,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才能切实有效地推进公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