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小舟
2014名“村官”护照统一上缴——近日,广州市首开先河,对村官实施出国审批管理,出台此政的主因就是村官虽小,却大贪问题频传:3名村干部,10多年间,“鲸吞”1.27亿元补偿款。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如何防止“村官”坐地生财,已成为社会密切关注的焦点。(新华网 1月6日)
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成为了最值钱的资本,同时也为手握这些资本的村官们提供了“发家致富”的机会,做起了“土皇帝”,发起了“土地财”。对上瞒报,对下蒙骗,政府、企业、群众“三头获利”;内外勾结,村委会集体受贿,越过村民私自“卖地”;成为村干部的带头致富者大权独揽成为一方恶霸,这些都是村官们从土地获利的卑劣手段。要想确保城镇化的健康顺利进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谨防村官坐拥土地变“硕鼠”。
村级管理体系不健全,财政管理混乱使得村官权力过大、一手遮天是小官巨贪、发土地财的根源。官小并不代表权小,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村官手中掌握的经常是一地一域经济发展的实权,项目实施、拆迁建设、工程验收等事务都要经过他们的过目甚至审批。手中有了芝麻权,作风不正的“小官”经常是雁过拔毛,坐当土皇帝,兜装一方财。在一些城郊村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制度漏洞百出,政策执行走样,本该扮演组织者的村官在无人制约,权力绝对的情况下实际上成了转移财富的“操盘手”,一人独大、弄虚作假、贪污受贿也就应运而生。监督不足也是村官利用土地贪污受贿的原因,为保证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能顺利进行,政府部门往往委托村级自治组织进行“包干”,对过程监管不足,一些村庄村务、财务又不够透明,留下了权力寻租空间。对于同样是征地拆迁主角的失地农民,往往是为了获取更多补偿,也乐意与村干部私下勾结,有的甚至还要贿赂村干部,只求尽快拿到分红,对于村官违规利用土地获取利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定程度上使这些“硕鼠”更加肆无忌惮。
要想从根源上切断村官利用土地谋取私利的途径必须把村官的权力“关进笼子里”,有了权力制约和限制自然就无法猖狂。这就要求对于城镇化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制度必须完善,不能盲目地由村委会“包干”,要设置职责权限和责任范围,让村官一言堂的时代成为过去。其次,要进行村务细化透明公开,要按照政务、财务、事务逐项公开,要将涉农惠民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情况都纳入公开范围,使每一笔账都清楚明了。同时还要向群众积极宣传政府的征地拆迁政策以及对于贪污受贿村官的惩处决心和政策,号召广大村民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设立便捷的村民监督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使妄图越雷池的村官无处遁形。
身处基层的村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防死守,不能让村官“硕鼠”横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