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在河源发生了一件令人唏嘘不已,又至今还没能查清真相的事件。一位老友自称遇到老人摔倒,于是主动上前搀扶并送去医院,但老人却指证,就是这个人撞伤自己。双方争执不下,而几天后,这位老友竟然选择了自杀。(1月6日 新华网)
常言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作为有五千年文明传承的中华民族,一直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然而,近年来却出现多起老人街头摔倒得到救助后,指责救助者是使其摔倒的肇事人,而救助者却说自己是在做好人好事的现象。说法不一的罗生门,让人感觉扑朔迷离。
在救助者被查明是真的在做好人好事,往往得到的只是老人口头上的道歉,并不会接受其他处罚措施,但是如果真是做好事,如未能被证实,却要面临经济赔偿的局面。面对这一现实,不少人心生凉意,对是否应该伸出援助之手感到困惑。
类似案例不断经媒体曝光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讨论出现白热化趋势。目前,已有了一种“老人摔倒的时候千万别去扶,否则会给自己找麻烦”的说法被不少人认同。可以说,人与人之间已出现了严重的信任危机。
面对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应该如何解决呢?从思想上,引导大家讲诚信、实事求是,树立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的精神,仅仅是很少的一方面。因为,在涉及经济利益的时候,光靠道德的约束是不现实的。政府应该尽快完善相应法律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好心人行为,严惩被援助后反诬告施救者的行为。笔者认为,唯有这样,才不至于让好心人不敢再“好心”,才利于人与人之前敢于去信任,社会也才能更加和谐。
作者: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