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陆洪来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租用、征用土地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120余万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陆洪来在忏悔中说出了“把钱看得太重”的话(1月7日 中国日报网)
从时时刻刻在基层的村支书,到跑上跑下的镇长助理,再到一心扑工作的乡镇党委书记,陆洪来可谓是步步高升,前途无量。“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用在陆洪来落马中不足为过,权位的提升着眼的不是继续务实工作、造福百姓上,而耍起了权力寻租的手段,一声奉承、一踏纸币就瓦解了其内心多年筑造的廉洁底线,终究留下了一句“把钱看得太重”的忏语和一张老泪纵横的倦容。
30年的努力和奋斗因受贿付诸东流,沉淀不出官员廉正为民、光明做官的底蕴,却检验出了官员思想腐败、借权谋私的欲望。陆洪来是悲哀的,悲哀于认不清为官准则,把商人的拱手钱财视为心安理得,殊不知因此一步步朝着火坑里跳;陆洪来又是可恨的,可恨于所管辖区域本来就是贫困乡镇,还借权大肆敛财,充当了搜刮百姓置群众疾苦而不顾的罪人。于情于理,陆洪来的所作所为都不值得宽恕,更别妄想拿“我只是把钱看得太重”忏悔来博得同情。
法当严,罪当惩,尤其对待熏陶在党性党纪教育下的官员,更应重惩,提高官员犯罪的受贿成本,才能震慑其它想要“出格”的官员,才能真正把他们的权力关在法律制度的铁笼里。陆洪来的忏悔不足以消除群众心头只恨,只有严惩方显法律的公平正义,方能顺应民意,安抚民心。
此外,正所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相信大家都明白其中的要害,作为官员更应吃透,必须怀着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手中的权力负责的态度。更要使思想上过硬,抗得住歪理,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节气,工作上透明,坚持为人民服务的路线,为人民谋利益,才能保持人生的清白、灵魂的圣洁和精神的崇高,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优秀答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躲得过初一、却逃不了十五”,犯罪官员迟早都会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的。还请广大领导干部以此为戒,坚守自己的法律底线,别让一时的利益蒙蔽了自己的双眼而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作者:邓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