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权是把双刃剑,一把手请慎用

作者:蒋小舟

 “我是保税物流中心的一把手,我有决定权。”这是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黄承风的“豪言壮语”。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观念,他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索贿受贿,区区的一个物流中心办公室主任竟受贿1150余万元。去年8月,黄承风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昨天,曾对黄承风作出批捕决定的江苏省检察院披露了黄承风腐败始末。(1月4日,来源:现代快报)

“我有决定权”,这位原物流中心主任黄承风的口号听起来真是“霸气”十足。然而,正是这股“霸气”让黄承风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前途,成为了一名为人民所唾弃的腐败分子。这位拥有“决定权”的一把手,在法院审判时以往的傲气荡然无存懊悔不已,悔恨自己的“忘乎所以”,悔恨没“把持住”自己,让人感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作为一位官员,难道真的要到了走投无路了才知道悔恨?平时各种防腐教育不可谓不多,黄承风却并没在各种警示前悬崖勒马,反而还练就了一套索贿的拿手好戏,只能说其身败名裂是咎由自取。如果没有被查处,可能这位“一把手”还在做着自己的特权梦,还在腐败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一把手”就有“决定权”,这是黄承风的为官之道,也是无数落马官员的思维逻辑。的确,一把手作为单位的领导者,拥有单位重大事务的决定权,但有权不代表不受约束,更不意味这可以将单位的公权“私有化”。一把手是有决定权,难道有一把手的位置就没有一把手相对应的职责,难道一把手的权力可以不受监督而为所欲为?那些落马官员坐上了一把手的位置,却被自己的贪欲蒙蔽了双眼只看到了权力。当欲望占据了贪官的大脑,“一把手”等于“决定权”这么“没大脑”的逻辑就随之而生;当欲望遮住了贪官的双眼,“一把手”就只看得见权,而看不见则,只想得到利,而看不到是谁赋予其权力;当欲望控制了贪官的双手,“一把手”便假公济私,将本该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权力便堂而皇之地变为敛财的工具。

一把手既有决定权,这种简单粗糙的逻辑让人听了觉得真是无稽之谈。可正是这种逻辑却经常出自“精明强干”“学富五车”的官员,经常引得“饱学之士”违法违纪,官员明目张胆地喊出这种“豪言壮语”的情景更是令人倒吸一口凉气。当官员把权力视作理所应得的“囊中之物”,便有了一意孤行的作风;当“一把手”将职责抛之脑后,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也“理所当然”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黄承风敛财多年,受贿的1150余万元中就有400多万元都是主动索贿所得,其猖狂有余的背后便是监管的不足。虽然权力越大越难管,但权力越大约要管好。对于大权在手的“一把手”,必须给予更加严格的监督,将权力牢牢地关进笼子里。要监督“一把手”,就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者的打击力度,让领导干部知道法律面前没有什么“一把手”的身份;要管好“决定权”,就要将决定的程序和结果予以透明,让各种猫腻无处藏身;要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真正牢记到有权必有责的理念,就必须舆论等各个方面建立立体化的预防监督制度,让这种“我是一把手,我有决定权”的强盗逻辑再也没有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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