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位,不谋其政,玩忽职守,害人害已

作者:兰草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失职渎职,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1月3日   南都网)

童名谦在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期间,作为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衡阳市人大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前后暴露出的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童名谦的玩忽职守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童名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童名谦是中共十八大之后,首个因为“玩忽职守”被双开的高官。据相关报道称,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然而,当时的童名谦就正是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却“视而不见”,最终因为“玩忽职守”导致了这一系列恶劣的后果。

 

众所周知,“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此次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些领导干部在自己的从政生涯中,只在乎自己手中的权利有多大,从不看重自己肩负的责任,以至于在责任面前不敢担当,最终导致“玩忽职守”的恶果。

一名合格优秀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敢于负责的精神。必须在岗位上积极履行职责,勇于和敢于担当责任,化解矛盾,推进工作。如果“在其位不谋其政”,甚至是只享权不担责,必定会因为“玩忽职守”酿成大祸。希望广大的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加强自身素质修养的提高,时刻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使命,引以为戒,勇于在践行群众路线的道路上担好责、服好务,成为百信称赞的好干部。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