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7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做出明确要求。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采访,就《通知》的特点,报告范围,以及问责措施方面进行了提问并得到详细的回答。(1月3日 人民日报)
笔者认为:任何制度的制定都离不开严肃认真的落实做保障,只有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新制度的落实中,端正态度、率先垂范,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钉钉子”的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做好落实制度的准备,才能保证制度不是空话,不是摆设,不是形式。
《通知》明确要求四类领导干部必须报告个人事项,其中对后备干部的核查更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成为了经久不衰的话题,习总书记说:“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到深化。”新《通知》的出台,是因为在中国落实“八项规定”这一年来,中纪委交出的成绩单反映出一些问题,腐败问题经久不衰。现今,社会多元化结构复杂,行政环境日益变化,社会诱惑不断增加,领导干部要想不走歪路,不走邪路、腐路,除自身坚定理想信念外,制度的约束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度要管吏,从严治吏。领导干部不仅是权力与名誉的象征,更是责任与风险并存的高危行业。要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在制度的约束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生活富裕充实。作为党的干部要明确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要自己履行组织交办的任务,自愿满足群众诉求,以抓落实的态度做好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强化干部个人情况报告核实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举措,是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形成自觉廉洁氛围的有力之举。万事开头难,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通知,增添了新的内容、措施,明确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态度,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将这项工作坚持长期抓,抓长效。
作者:杨正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