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新浪新闻》,12月29日)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但通过努力公共场所禁烟虽有成绩,但效果不佳。为更好地做好公共场所禁烟宣传引导,中央特出台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领导干部就应该在促进社会健康文明发展方面做出表率,在公共场所吸烟既损害吸烟者自身和公众的健康,也危害公共环境,同时还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所以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势在必行。
领导干部不仅应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更要在做好宣传引导,做好禁烟活动的文明劝导员,禁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领导干部更要带头起到引导督促作用,让整个社会在“公共场所禁烟行动人人有责”意识中不断取得成绩。党政领导干部更应在其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真正做好人民表率,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让公共场所禁烟成为全民行动。
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宣传和引导其他公众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更要以身作则,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让自己在群众眼睛的监督下自觉践行中央的禁烟规定,让规定在各个地方都得到行之有效的落实。禁烟行动不是口号,而要化作实实在在地行动,对于不遵照执行的临到干部将受到法律制裁。
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是党员干部的职责,中央的禁烟通知明确规定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所以中央此次出台的公共场所禁烟通知,也是制止滥用公款的一项有力措施,各级领导干部应遵照执行。
(文/孙怡)